利益冲突

1974年政治改革法案

▽公平政治实践委员会=《政治改革法》规定,作为机关的CSU必须采用并传达利益冲突(COI)规范。该法载有对利益冲突的一般性禁止。利益冲突法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职人员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程度。

根据该法案,任何CSU员工不得制定、参与制定或试图利用其官方职位影响与他们有经济利益的CSU决策。大学员工不得投票,提出建议,或以任何方式参与人事或财务决策,如果这种参与构成利益冲突。


申请的要求

申报人将有机会使用电子披露以电子方式提交表格700。申报人将收到一封来自Form700.CSU@southtechhosting.com的电子邮件,其中提供了有关申报要求的信息以及以电子方式提交表格700的链接。不接受硬拷贝。

年度申报和培训- CSU利益冲突准则要求指定职位的员工每年提交一份电子表格700:经济利益声明,并在上任后6个月内和两年内接受培训。


晚提交

未能及时提交电子表格700的员工可能会被移交给FPPC的执法部门(在某些情况下,还会移交给司法部长或地区检察官)进行调查和可能的起诉。雇员如迟交经济利益表表格700(政府法典第91013条),可被罚款每日10元,最高100元。此外,校长和/或校长可能会被通知迟报者。未提交表格700或未披露重大利益的员工可能会受到个人处罚。处罚包括对员工的纪律处分,以及可能的民事和刑事处罚。有关迟交文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利益冲突手册》[pdf]。


通知

指定职位的新员工或新任命到指定职位的现有员工将通过以下方式通知他们提交和接受培训的要求:来自校园利益冲突项目官员的电子邮件和Form700.CSU@southtechhosting.com提供有关提交要求的信息以及电子提交表格700的链接。


问题

有关合规要求的更多信息,请联系志愿者、POI和利益冲突协调员Leann Miyashiro,邮件地址为 up-conflict-interest@sjsu.edu)或电话( 408-924-2228).

额外的资源

  • 利益冲突-年度文件概述和问答[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