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伤残假

了解怀孕伤残假(PDL)

根据加州公平就业和住房法(FEHA),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怀孕残疾假(PDL)。如果员工“因怀孕、分娩或相关医疗状况而致残”,该员工有权在不超过四(4)个月的合理时间内休假。员工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决定需要多长时间。

相关的医疗状况被定义为与怀孕、分娩或从怀孕或分娩中恢复有关的任何医学上公认的身体或精神状况。

如果雇员患有严重的孕吐、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或产后抑郁症,她可能因怀孕而残疾。

完成PDL后,员工有权返回相同或类似的职位,享有同等的福利、薪酬和就业条件。

怀孕伤残假(PDL)是一种受工作保护的无薪假期。为了在残疾期间保持带薪状态,员工必须使用病假,但也可能有资格使用以下工资替代选项:非工业残疾保险(NDI),休假积分(可选),并选择在残疾期间使用带薪育儿假,具体取决于员工的情况和可用选项。

请参阅怀孕伤残假(PDL)信息表[pdf]了解更多信息。


申请怀孕伤残假的程序

为了获得合理的住宿,或采取PDL,你应该提供足够的通知,以制定适当的计划。充分通知是指,如可预见需要提供合理便利,则应提前30天通知;如需要是紧急情况或不可预见的,则应尽快通知。

完成请假申请[文件签名] Your DocuSign questions answered.提交你的孕妇残疾假医疗服务提供者证明书[pdf]


根据加州家庭权利法案(CFRA)的额外假期:

在PDL结束后,您还可以要求最多十二(12)周的额外家庭医疗假(FML),以与您的孩子建立联系或您自己的严重健康状况。


更多信息请联系up-leaves@sjsu.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