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损失假(RLL)

根据参议院第848号法案,生育损失假(RLL)为符合条件的雇员提供最多五(5)天的无薪、受保护的生育损失假。病假与员工因患重病或照顾患重病的家庭成员而获得的其他假期是分开的。

生育损失是指收养失败、代孕失败、流产、死胎或辅助生殖失败。如果员工经历多次生育损失,员工可以在12个月内总共服用20天的RLL。员工可以使用可用的假期,个人假期(PH),病假或补休时间(CTO),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使用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