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差异

了解带薪休假的差异

工资差别休假(DIP)旨在支持专业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教员单位员工休假从事重要项目,并根据教员工资与替代讲师工资之间的差额(讲师a的入门级学年工资或同等级别的图书馆员和辅导员)补偿他们。详情请参阅CBA第28条[pdf]。

根据大学政策S96-8 [pdf],薪差休假必须在以下至少一种方面显示对大学的好处(未按顺序列出):“……学术、创意和/或专业活动;提升教员的教学及/或专业能力的活动;对学科或课程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其他标准是申请人执行提案的能力,提案详细描述中证明的规划,以及完成项目的时间表。”

DIP休假的一个具体意图是允许灵活性,以便“……获得外部资金或其他意想不到的机会来执行专业休假项目的教员单位员工可能会对薪酬差异休假提案进行快速和快速的审查。”因此,设立一个严格的年度截止期限是不可取的。教职员工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DIP休假,但应该认识到,如果不能给部门足够的准备时间来计划替换,可能会危及其他有价值的提案的批准。


申请带薪休假差异的流程

申请通过eFaculty提交。请发邮件至up-facultyservices@sjsu.edu,要求为您创建一个薪酬差异案例。申请由以下人员审核:

  • 系主任或同等职位
  • 部门或同等专业休假委员会
  • 学院院长
  • 总统
  • 申请人保证有机会在每个连续决定后七天内回应部门委员会,主席或院长的建议。响应是该应用程序文件的永久特性。

一旦提案被提交,教职员工可以在三周内得到部门委员会和主席的决定,并在请求被转发后两周内得到院长的决定。因可能对学术单位的运作产生负面影响而未获批准的建议,如其后需要更改人员配置,可重新提交。

如果您希望申请,请通过up-facultyservices@sjsu.edu通知您的系主任和大学人事-教师服务(UP-FS)。


带薪休假周期日历的差异

以下是申请带薪休假差额的截止日期和采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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