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声明

以下陈述适合列入课程大纲,并应在第一次上课时宣布:


“如果你因为残疾而需要课程调整或住宿,或者如果你需要特殊安排,因为大楼必须疏散,请尽快与我预约,或者在办公时间见我。总统指令97-03要求残疾学生申请住宿必须在AEC注册,建立残疾记录。”学术评议会政策F06-2 [pdf]


 

1973年《联邦康复法案》第504节规定了学术项目中不歧视和包容的基本原则;《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第二章;及其实施条例34 cfr第104部分和28ÝC.F.R。第35部分和PD 97-03部分。上述法律规定,残疾学生不得因其残疾而被排除在任何大学项目或活动之外,被剥夺福利或受到歧视。简而言之,大学必须确保其学术要求不会歧视或产生歧视残疾人士的效果。然而,对于学生的教学计划来说,必要的学术要求不被认为是歧视性的。

残疾有多种类型(明显的和隐性的),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学生。具体的答案是教师必须做什么,因为它涉及到平等的课程,是由每个学生的需求的个性化分析决定的。无障碍教育中心(AEC)将确保学生有权获得住宿,并执行确定具体住宿的专业评估。从根本上说,教师的责任是确保所有有资格入学的残疾学生在课堂上有平等的机会,并在此过程中保护学生的机密。为此,建议教师在教学大纲中包括关于残疾披露、住宿要求和疏散或安全问题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