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和主管
员工的经理/主管在互动过程中的协作对EARC至关重要。根据《伤残津贴条例》和《残疾津贴条例》,残疾雇员的经理/主管负有以下法律责任:
- 及时参与互动过程,包括:
- 当雇员因残疾/健康状况和/或要求就业便利而与您联系时,将其转介给EARC(有关转介指南的重要细节,请参阅下文“更多”部分);
- 避免要求和接受有残疾/健康状况和/或要求就业便利的雇员提供的医疗文件;
- 就任何不适当的困难、业务需要以及为使员工履行基本工作职能而提出的便利措施的有效性与EARC进行磋商;和
- 如果有规定,监督规定的设施的实施和维护;和
- 对员工的住宿和/或残疾员工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更多的
- 何时及如何将雇员转介至人事谘询中心?
- 告诉我更多关于员工保密的信息。
- 残疾人士礼仪指南[pdf]
-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根据《美国残疾人法》解决绩效和行为问题
- 《美国残疾人法》:作为雇主的责任 (注意:一定要一直向下滚动到本网页的“ADA的附加问题和答案”部分,因为提供的问答信息非常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