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争议和申诉程序

非正式解决程序

根据大学政策S07-6学生公平纠纷解决[pdf],计算机科学系为学生提供了以下非正式流程,并应按顺序进行。

  1. 学生必须首先尝试与相关教师解决此类问题。学生应尽快安排与导师会面,以便通过非正式讨论寻求解决方案。在直接有关人员发表可能使争端两极化和可能使解决更加困难的任何公开或正式声明之前,应寻求公平解决问题的办法。
  2. 如果学生和教师不能解决他们的争议,那么争议可能会引起副系主任或系主任的注意。部门的政策规定,所有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请填妥投诉表格[pdf],连同投诉信一并交回本署办事处(MH 208)或电邮至jutomue.quenavah@sjsu.edu。
  3. 如果争议无法在院系层面解决,学生可以联系理学院副院长。

最好是在系内或学院内解决这类纠纷,但这并不总是可能的。在任何时候,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学生可以寻求系主任或大学监察员的帮助,包括在与导师首次会面之前。这一进程必须尽快进行,但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对各方都公平。

正式解决程序

在正式解决程序中,申诉必须在发生争议的原因之后的学期结束之前提交给大学申诉专员办公室。

额外的信息

详见大学政策S07-6学生公平纠纷解决[pdf]。

涉及歧视(包括身体、种族和性骚扰)的问题或问题应报告给九州体育平等机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