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愿书
在校生请愿书
想在他们工作的地方实习的在校生必须填写一份请愿书,要求在该机构实习。雇主还必须遵守上海外国语大学的指导方针和政策。重要的是要注意,员工的带薪角色必须与实习角色分开。由于可能存在不同的变数,外地办事处不能保证事先获得批准。此外,也不能保证你的代理会被批准。学生只能在他们的就业机构实习,并批准一份实习申请,但不能同时申请两份。
对于即将进入2025-2026学年实地教育最后一年的当前一年级实地学生来说,重要的请愿相关日期。
- 1/10/25:向学生公布活跃机构名单
- 25年1月17日:请愿申请发布
- 1/21/25:第一天学生可以向中介机构咨询安置事宜
- 1/22/25:第一天进行面试
- 2025年2月3日:第一天接受实习
- 25年2月28日:请愿书(在工作地点实习)申请截止
- 2025年3月28日:收到请愿答复的最后日期
- 4/4/25接受实习截止日期
请将您的请愿申请提交到社会工作邮箱(socialworkfieldeducation@sjsu.edu)。请在主题栏填写以下内容:姓名、提交日期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