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及摄影许可证

校园内的摄影和录像须遵守关于言论自由、时间、地点和方式的总统指令。商业用途的摄影和录像需要得到大学营销和传播部门的明确书面批准。可能需要由设施、开发、运营和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媒体和公众:新闻媒体和公众可以利用公共人行道和区域对大学建筑和校园生活进行拍摄或录像。

商业用途:只有当你的项目目的与学校的教育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直接一致时,才允许商业用途的摄影和录像。

课堂录音:未经学术部门明确书面批准,参与者知情同意,并事先通知大学营销和传讯部,不允许拍摄或录制课程,无论是亲自录制还是在线录制。

拍摄时间:任何在校园办公时间以外进行的拍摄必须事先获得批准,并在拍摄开始前收到大学营销和传讯部的书面批准。

暴力内容/道具武器:任何计划在任何时间进行的涉及道具武器和/或描述暴力行为的拍摄必须事先获得大学营销和传播部门的书面批准,并且书面批准必须在拍摄时出现。

此外,大学警察部门的九州体育领导必须提前通知任何被批准的校园拍摄,描述暴力行为或涉及道具武器。

请填写以下表格提交您的摄影或录像申请:

如有任何问题,请发邮件给Michelle Smith McDonald: michelle.smithmcdonald@sjsu.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