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和取消资格的条件

定义

高年级学生已完成所有低年级核心课程,并有资格参加MatE或ChE 115。

“专业GPA”代表所有高级(100/200级)课程的GPA,计入专业(出现在专业表格上)以及低级核心课程。

缓刑

任何CME本科学生在任何时候,如果专业累积GPA低于平均“C”(2.0),将被置于系内试用。CME办公室将尽合理的努力通知任何受试用期的本科生;然而,学生有责任了解自己的GPA。留校察看的学生每学期的专业平均绩点必须达到2.1或更高,直到他们的累计专业平均绩点至少达到2.0才能取消留校察看并恢复正常

取消资格

在系内试用的CME本科生,其学期专业平均成绩不超过2.0者,将被取消参加本课程的资格。

特殊的条件

  • 如果学生以修读课程为目的重修某门课程,则前一门课程的成绩将被第二次尝试的成绩所取代(前提是比第一次尝试的成绩更好),并据此确定专业GPA。
  • 如果学生在学业更新期间没有重修课程,学校将在确定其专业GPA时计算两个成绩的平均值;但为了部门试用,新职系将取代旧职系。
  • 夏季学期取得的成绩将包括在确定专业时。
  • 在该专业见习期间退学不应被取消资格。但是,同样的专业GPA要求将适用于重新入学的大学。

取消资格后恢复CME部门

向芝商所提交复职申请的截止日期与向芝商所提交复职申请的截止日期相同。院系本科委员会和学生的学术顾问应审查申请,被取消资格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导致取消资格的基本情况。如果有有利的倾向,委员会应批准请愿书,如果是学习计划的请愿书,则通过学生的学术顾问起草和签署学习计划。其他教职员不得签署复职申请表或本系学习计划。

所有当前学习计划的副本应保存在CME办公室的活页夹中,直到完成为止。1月初和6月初,CME学术顾问将对有学习计划的学生进行成绩审核,并据此批准或拒绝其复学申请。每次签署学习计划时,应为该学生启动一个特殊文件,以跟踪他/她的进度。

高年级学生的学习计划必须包括专业要求的至少2门课程(至少6个学期学分),并且必须在上海外国语大学一个学期内完成。学生必须在这两门课程中达到最低平均绩点3.0。这些课程不一定局限于学生之前成绩不理想的课程。为学生提供的学习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未经授权注册CME课程

为防止非法注册CME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除学习计划外的CME课程。应采取以下措施:

  • 每学期将审查人口普查日的班级名册。如发现未经授权注册,将给予警告信,并将导师从课程中除名。此外,学生没有必要的先决条件(或事先同意的导师),或已被禁止注册的课程,由于部门的学业表现指导方针,将收到警告信,并可能从该课程。

在2001年秋季至2005年春季的几次会议上,CME教员断断续续地讨论了CME取消资格政策。在2006年1月18日的全体教员会议上,全体教员一致通过了上述的最终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