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充足政策

参与或支持教师的分类政策


在AACSB关于教员充足性和部署的第5标准中,AACSB区分了“参与”和“支持”教员。一般来说,参与教师是指那些在直接教学参与之外参与学校生活的教师,而支持教师则不参与。“学校采用并应用与学校使命一致的标准来记录教员的‘参与’或‘支持’。AACSB的指导方针要求参与的教师在每个学科、学术项目、地点和交付模式中提供至少75%的学校教学,并提供至少60%的教学。“一个积极参与的教师积极而深入地参与学校的活动,而不仅仅是直接的教学职责。这些事项可能包括政策决定、建议、研究和服务承诺。教师可以参与学校的管理,并有资格担任负责学术政策制定和/或其他决策的适当委员会的成员。个人可以参加各种非课堂活动,如指导课外活动,提供学术和职业咨询,代表学校参加机构委员会。通常,学校认为参与的教员是长期教员,无论他们的任命是全职还是兼职性质,无论他们在学校的职位是否被认为是教员的主要工作,以及学校是否有终身教职政策。个人可能有资格参加和参与教师发展活动,并承担非教学任务,例如根据学校定义的教师角色提供咨询。“b[2]”作为一项规则,辅助教师除了直接履行教学职责外,不参与学校的智力或运作生活。通常,辅助教员没有审议或参与教员问题的权利,没有教员委员会的成员资格,也没有分配直接教学职能以外的职责(例如课堂和办公时间)。通常情况下,辅助教师的任命是临时的——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没有继续的期望——并且专门负责教学职责。”[3]

一般来说,获得终身教职和终身教职的教师都是参与型教师,因为他们有教学、研究和服务方面的专业义务。虽然不是所有的临时(讲师)任命都包括教学和办公时间以外的职责,但如果讲师在课堂教学和办公时间之外至少参与以下两项活动,则将被视为“参与”教职员工:定期出席系/学校、学院和/或大学的会议。2. 参与与课程相关的活动,如课程回顾和更新,或收集和分析评估数据。3. 在系/学校、学院或大学委员会或工作小组服务。4. 参加一项有助于学院奖学金使命的活动。5. 参与部门/学校、学院或大学顾问委员会的活动。6. 担任商学院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7. 参加以学生为中心的部门/学校、学院或大学活动,如强制性咨询、实习监督或学生项目评审(如果包括与学生的互动)。8. 为学院主办的非学历教育(如年度高科技税务学院)准备和授课。

AACSB要求完成表15-1,列出所有教师,并确定他们参与或支持他们的资格状态。该表使用一个指标来确定每位教师的“教学效率”。该度量必须得到AACSB评审小组的批准。可能的衡量标准包括在复习期间教授的课程数量、接触时数(教授时数)或学生学分(课程的单位价值乘以课堂上的学生人数)。[4]

  • 为了确保必要的文件的可用性,以确定教师参与或支持,建立以下职责:每位讲师必须准备一份年度清单,注明以下内容:

o系/学院、学院及大学委员会成员。o咨询活动。o评估活动。o与学生组织合作。参与和出席系、学院和大学的活动,与学生互动。o其他参与活动,包括与学生互动或支持学生、政策事宜、教育方向、建议、研究和服务承诺。

  • 系主任/校长必须确保讲师准备上述陈述。他们还应保存出席部门会议和部门委员会成员的记录。
  • 副院长-本科生(或指定人员)必须保存出席学院会议和学院委员会成员的记录。还必须准备一份担任商学院学生俱乐部顾问的教员年度总结。
  • 参议院委员会代表必须准备一份在大学参议院委员会任职的大学教员的年度记录。

副院长(或指定人员)应在每年春季学期结束时收集上述文件。1. AACSB,《商业认可资格程序和认可标准》,2013年8月4日,第24页。2. 上页,23-24页。3. 上页,第24页。4. 第44-45页。